近日,“第六届长三角劳动法律师业务交流会”顺利举行。云亭徐州分所苏颖律师撰写的论文《快递员致害的责任承担主体探析——从一则再审改判案例说开去》,在众多佳作中脱颖而出,荣获三等奖。该论文聚焦快递员致害责任难题,为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提供新思路与参考。
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以及安徽省律师协会主办,江浙沪皖三省一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承办的第六届长三角劳动法律师业务交流会在杭州顺利举行。
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宋毅、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沈田丰、副会长姜海斌、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陆胤以及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任清华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依次发表致辞。他们的致辞展现出此次交流会在长三角劳动法律领域的重要地位与专业性,也为后续议程做好铺垫。
三省一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以及律师代表约 170 人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围绕 “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就业优先战略实施” 这一主题,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交流,彰显出长三角劳动法律师在该领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专业作用的担当与作为,也为后续相关法律保障工作完善发展提供了参考思路。
苏颖律师的获奖论文聚焦于快递行业中快递员在配送过程中致害的责任承担主体这一复杂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通过对一则具有代表性的再审改判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快递员与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的劳动关系、个人与公司的挂靠关系以及个人与快递员的雇佣关系等多个维度入手,详细阐述了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后果,为解决此类争议提供了清晰而富有建设性的思路。
因此,苏颖律师强调在认定劳动关系时应坚持事实优先原则,以确保法律认定的公正合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和受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高度活跃期,快递业已经成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行业。极具灵活性的快递业经营模式、网络平台用工的兴起,对传统劳动关系认定和致害责任理论带来巨大挑战,快递员致害案件的案情会千变万化。无论是保护快递员自身合法权益,还是保护受害第三人合法权益都需要站在促进快递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原则,作出既有利于充分保护受害人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又不危及快递行业自身发展且能够引导该行业健康发展的法律认定。
苏颖 律师
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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