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亭律师事务所刘文婷律师团队为山东某火力发电厂联合租赁项目开展提供专项法律支持,助力项目成功开展,总融资额预计将超过55亿元人民币。
刘文婷律师结合自己服务租赁企业的丰富经验,给承租人全方位的咨询、辅导、风险把控和同步培训。承租人第一次以融资租赁方式开展租赁物及项目融资,虽已有自己的法务和律师团队,但对融资租赁领域较为陌生,需要有丰富行业经验的律师提供法律支持,经过刘律师的专业辅导,承租人集团最终认可并依据刘律师的建议稳健推进项目落地。
本次开展租赁的出租人公司(以下简称“租赁银团”)包括全国领先的7家金融租赁公司,以一定比例分别认领租赁份额,委派某两家金融租赁公司作为牵头人,某一家金融租赁公司作为租赁银团代理人,将租赁物予以中登网登记、担保登记等。
本项目因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建设周期长(超过一年)、涉税结构复杂、租赁物复杂、担保种类较多且复杂(涉及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自然人和法人保证,租赁物、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房屋抵押等)、参与主体众多、涉及保险选择和阶段性投保方式多样,租赁配件及替换件的准备、储藏与更换工作量巨大且具有一定风险等,承租人及其法务团队仅靠自身的专业知识无法逐一应对并提出既适合项目规律,又符合出租人监管要求的交易方式,需要具有丰富融资租赁行业经验的律师予以辅导,把握新监管规定下的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开展红线,在各方合规的基础上争取可以协调的权益空间。
经过多轮沟通和反馈,租赁银团最终认可刘律师和承租人共同提出的修改意见,给予承租人合理的铺底资金、分批次放款、资金监管、项目阶段性验收、发票周期等宽限,既满足新监管的要求,又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和规律,并同意将项目整体争议解决方式调整一致,在合规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助力项目成功落地。
融资租赁作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具有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属性,项目开展需要符合国家金融监管的要求。同时,作为传统融资渠道之外的有力补充,该方式始终发挥着金融毛细血管的重要作用。常见的融资租赁租赁物有:大型机械设备、商用及乘用车、飞机、轮船、知识产权、生物质生产资料等。融资租赁模式对科技型企业、创业型企业、制造业、能源类企业、交通运输等领域都具有盘活固定资产、拓展融资渠道的重要作用,是多元化融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云亭律师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以负责、高效、专业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细致、周全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客户和租赁银团的高度认可和肯定,团队也将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和调整,为客户稳健发展及合规展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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