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张德荣律师共同承办的某当事人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一案,取得圆满辩护成果。某地人民检察院充分采纳云亭律师的专业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成为云亭律师维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又一典型刑事辩护案例。
本案因某置业有限公司与相关方的经济纠纷引发,某地法院在执行阶段对该公司名下土地和房产采取查封措施,后公安机关以当事人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立案侦查。接受委托后,云亭律所迅速组建以唐青林律师、张德荣律师为核心的辩护团队,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团队律师全面梳理卷宗材料,赴管辖地与办案机关深度沟通案情,聚焦涉案核心法律问题,先后提交《法律意见书》《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等。
《法律意见书》提出主要辩护观点:其一,某地法院对涉案土地的查封存在超标的额且程序严重违法情形,未依法履行通知被执行人、制作查封笔录等法定程序,违法查封的财产不能成为本罪犯罪对象;其二,案涉查封为轮候查封,合法生效前当事人未实施任何财产处分行为,其对涉案土地的开发建设均取得政府施工、预售等合法许可,无刑法规定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查封财产的行为;其三,当事人主观上无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的直接故意,其开发经营行为系恢复企业生产、实现债权清偿的合法自救,并无妨碍司法执行的主观意图;其四,本案实质为经济纠纷,将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与国家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政策精神相悖。
同时,云亭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向检察院阐明,当事人的开发建设行为提升了涉案财产变现能力,更利于债权实现和司法执行,且当事人无逮捕必要,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
唐青林律师、张德荣律师多次与办案检察院专业沟通,严谨的法律论证和清晰的案件分析得到办案机关高度重视并全面采纳,某地人民检察院经严格审查认定,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决定彰显了司法机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理念。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云亭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又一重要成果。此次不起诉结果,充分体现了云亭律师深厚的专业素养与高效的辩护水平。未来,云亭律所将继续发挥法律服务优势,以专业担当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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