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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PROFESSIONALS

朱超

律师/创始合伙人

专业领域: 刑事法律服务,合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云南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硕士

研究成果和著作

专业背景介绍

专业领域:刑事、合规法律服务、政府法律服务

朱超律师,前昆明某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系云南省第二批入额法官。现系北京云亭(昆明)律师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

法官在职期间曾审理千余件刑事案件,涵盖重大经济犯罪、严重暴力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知识产权及涉外等各类案件。其中包括: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犯罪地遍及云南各州市、涉及 1700 余名投资参与人、卷宗多达 600 余本的邓某某等 13 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款项达十几亿元的申某某、罗某某骗取贷款案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引发舆论关注、多家媒体报道的常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某国家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案等。其办理的案件及撰写的法律文书多次被上级人民法院评为 “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获评 “优秀法官”。

转任律师后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合格证书,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争取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曾被区律师行业党委评为“优秀党员”,同时,积极投身于法律援助事业,立志以己之长、回馈社会。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处理结果。

主要业绩和案例

1.争取到不予批捕后撤案或不予起诉结果案件:杨某某合同诈骗案、廖某某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杨某晔失火案、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施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尹某某盗窃案、叶某某开设赌场案、邹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等。

2.争取到缓刑处理结果案件:郎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扶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王某某行贿案、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某公司、胡某某单位行贿案、杨某林放火案、韩某某失火案、柴某某开设赌场案、包某某帮信案、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件。

3.争取到减轻处罚结果案件:赵某某贪污、受贿案、闫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杨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案、袁某某等三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贿案、毛某某非法经营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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