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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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专业背景介绍
专业领域:公司业务、私募基金、家族财富管理
田志钢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曾先后在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法律服务及各类投融资业务工作。
田志钢律师拥有近20年法律、金融及创投领域从业经验,经办各类投融资项目法律/业务累计金额约3000亿,在信托及其他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业务、银行理财、私募基金/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国企改革、公司治理及股权激励、房地产投融资、基建项目投融资、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既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又有丰富的项目经验,熟悉各项业务的商业逻辑、金融逻辑、法律依据及商业交易,能够充分结合法律、商业和金融的底层逻辑来处理各类非诉业务和争议解决事宜。
田志钢律师还立足本职工作实践围绕资产证券化、信托行业、国资国企改革、私募基金、创投基金、S基金、科技创新等领域积极为国家金融、经济体制改革等建言献策,先后担任国家发改委“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南”课题组成员、国务院国资“混合所有制改革差异化管控”课题组成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北京市独角兽企业研究”课题组成员,兼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国有资产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会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并购与重组研究中心专家、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会员。
主要业绩和案例
一、私募基金及股权投资
1.牵头募集产业基金、国企混改主题基金、创投基金、专项基金合计超过100亿元,LP类型涵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理财公司、高净值个人、国有企业、引导基金及母基金等,对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S基金的合同条款、基金募集、投资运作、基金延期、基金分配、清算等关键节点均有深刻理解及丰富的实操经验。
2.主导投资了中国黄金集团旗下中金珠宝(IPO上市)、中国宝武集团旗下欧冶云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旗下中国电器院/中国电研(IPO上市)、中国盐业集团旗下中盐股份、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旗下康拓红外、宝武集团/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旗下欧冶链金、航天科工集团旗下空间工程、航天云网等一批央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包括广东、福建、江苏、湖北、湖南、山东、福建、安徽等省市若干地方国企混改项目,涵盖了国家发改委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国务院国资委员工持股试点、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等改革试点,对国资国企改革、混改引战、股权激励、公司治理等关键事项均有深刻理解及丰富的实操经验。
3. 围绕科技金融、科技创新领域主导投资了一批硬科技项目,包括京仪装备(IPO上市)、埃夫特(IPO上市)、第四范式(IPO上市)、云道智造、中科国晟、微纳星空、飞天联合等半导体、机器人、人工智能、工业软件、燃气轮机、商业航天、大飞机产业链优质项目,作为公司投决委委员参与投资决策项目超过300个;兼任多家被投企业董事参与企业战略规划、财务预算决算、资本运作、重要客户拓展及人事安排、股权激励、公司治理等事项,对于企业业务及法律尽职调查、股权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关键条款、企业A股或港股IPO、并购或重组上市等均有深刻理解及丰富的实操经验。
二、信托、理财等资管产品的设计、募集及项目投融资
1. 牵头设计、募集、投放某信托公司自有资金、信托计划及相关投融资项目超500亿元,对信托及资管行业、信托公司自有资金及信托产品设计、募集、资金运用、投后/贷后管理、资金回收、终止清算等等关键节点均有深刻理解及丰富的实操经验。
2.主办了国内数十家头部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及其投融资项目(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法律服务,业务类型涵盖资产管理、资产服务等信托类型,底层资产涵盖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阳光私募股票投资、股票收益权融资、股票质押融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借壳上市、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有限合伙制基金)、REITs、煤矿、应收账款流动化、基础设施融资、工商企业贷款、不良资产收购、资产服务、资金池产品等,提供交易方案设计、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法律意见出具等综合法律服务,设计的许多交易模式和相应的交易文件均成为信托行业内的模板。
3.主办某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总行的银行理财业务结构梳理及法律论证项目,系统梳理和弥补了该银行各类理财业务中的法律瑕疵或漏洞,并提出整改完善建议。
三、不良资产收购与资产处置回收
1.先后主办两期为某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AMC)起草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业务示范文本(2006版本、2009版本),为该公司统一合同文本、强化内部控制防范法律及操作风险打下坚实基础。
2.主办了某国有大行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90亿元不良资产包项目,提供交易方案设计、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法律意见出具等综合法律服务。
3.主办某信托公司与某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设立结构化信托计划及项目公司,通过参与司法拍卖方式5亿元收购北京某房地产项目,提供交易方案设计、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法律意见出具等综合法律服务。
4.主办某信托公司6亿元不良资产收购项目,提供交易方案设计、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法律意见出具等综合法律服务。
5.参与某外资银行收购某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某地30亿资产包项目,提供交易方案设计、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法律意见出具等综合法律服务。
6.参与某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90亿元不良资产处置财产信托项目。
7.主办某信托1.97亿元固有贷款项目回收项目,依据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强制执行证书,并申请司法强制执行,最终实现当年2.7亿元贷款本息及违约金全部回收。
8.主办某信托2亿元房地产信托贷款项目回收,通过综合运用商业谈判、账户及印章监管、潜在司法诉讼等手段,最终实现贷款本息全部回收。
四、资产证券化(ABS)及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1.主办2006-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合计规模约500亿元)、远东租赁、中联重科等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海南航空BSP客票收益权证券化项目、浦东建设ABN项目,基础资产类型涵盖信用类信贷资产、商用物业抵押贷款、不良资产、汽车抵押贷款、信用卡透支额度等,提供交易方案设计、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法律意见出具等综合法律服务,研究设计了适合各类资产池特点的过手型、转付型现金流分配结构以及化解资产池流动性风险的流动性便利储备账户、流动性支持提供机构、利率互换等创新交易安排。
2.为监管机构、某头部券商、公募基金、信托公司及REITs管理机构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提供交易方案设计与论证,主办了天津泰达REITs基金、嘉实基金REITs基金等首批REITs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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